根据长江大学学生工作处《关于做好2021年各类奖学金评选的通知》的要求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议小组审核评议,初步确定了长江大学奖学金、前升奖学金、德贵奖学金、希恒环保奖学金、汉科星光奖学金、汉科星光助学金/特困助学金人选,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3日--11月2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公示电话:8062047(书记办公室)、8060650(学院办公室)
E-mail:guisliu@163.com或者hgxy@yangtzeu.edu.cn
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