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0】89号)和《长江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依据《化工学院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审工作组审核评议,初步确定了化工学院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人选及等级,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2日--11月2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公示电话:8062047(书记办公室)、8060650(学院办公室)
E-mail:guisliu@163.com或者hgxy@yangtzeu.edu.cn
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0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