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评选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全校营造浓厚爱国进步、追求卓越、青春向上的环境和氛围,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集中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生:全院目前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
优秀共青团员、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标兵、活力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5年4月30日)。
2.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3.道德品行优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团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共青团创优争先活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曾获院级以上(含院级)表彰。
4.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违纪处分记录;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规定缴纳团费,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5.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本年度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0%,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二)共青团员标兵
申报“共青团员标兵”的团员青年除满足优秀共青团员的各项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学年专业学习成绩均居同年级、专业前列。
2.在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校园文化活动、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等领域表现突出,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团员青年除满足优秀共青团员的各项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团内担任支部委员及以上职务半年以上。
2.工作能力过硬。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所负责的工作成绩突出。
3.敢于担当作为。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工作作风优良。大公无私,为人正派,团结同志,言行一致,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实事求是,积极为团员青年服务,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优秀团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标兵
个人申报,在满足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各项条件外,获评“活力团支部”集体称号的团支部书记直接获评为“优秀团支部书记”称号,获评“五四红旗团支部”集体称号的团支部书记直接获评为“团支部书记标兵”。优秀团支部书记由学院团委综合评定,团支部书记标兵由校团委综合评定。
(五)活力团支部
1.思想引领成效好。团支部坚持思想引领核心任务,积极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团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自我管理成效好。团支委成员联系服务团员,做好桥梁纽带,保障团员权益,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团员全部成为注册志愿者并可查验;团支部通过多种形式积极促进班风学风建设。本年度团支部四级通过率高于75%,挂科人数(除公选课以外的全部课程)比例低于15%,毕业年级重点考察促就业行动实施情况。
3.学习创新活力强。团支部有效引导全体成员重视学习、善于学习,支部成员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效果明显,创新性开展专题学习、主题团日等活动,团员参与率高,形成一定品牌;团员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术科研、创新创业、文化体育等“第二课堂”活动,结合活动深入开展团员思想教育。
4.组织运行活力强。团支部在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组织运转规范、顺畅。基础团务工作扎实,规范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严格执行和认真开展“团员发展”和“推优入党”工作,工作细则明确,程序完整,材料完备;规范落实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支委配备齐全,人数、结构合理,按时组织换届,产生程序民主、规范;创新和加强团支委建设,重视支部委员会队伍建设和团干部学习教育;全面推行班团一体化,支委会和班委会有良好的协同工作机制,能够充分发挥团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
5.宣传展示活力强。团支部能够利用新媒体平台和其他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支部活动和成果宣传展示,在校园内(外)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
6.不推荐参评情况:支部中有成员曾受纪律处分且2024年度在处分期内不可推荐参评。
(六)五四红旗团支部
从活力团支部中择优产生,学院团委推荐1个支部参评,由校团委综合评定。
四、名额分配与材料提交要求
评选类别 |
名额分配 |
提交材料要求 |
优秀共青团员 |
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可推荐1人,学院团委评定。 |
附件2:《长江大学 “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
共青团员标兵 |
由团支部推荐的优秀团员可申报共青团员标兵,学院团委综合评审 |
附件4:《长江大学 “共青团员标兵”申报表》 |
优秀共青团干部 |
大二及以上本科生、研二及以上研究生团支部可推荐1人,学院团委评定。 |
附件3:《长江大学 “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
优秀团支部书记 活力团支部 |
各团支部均可申报,学院团委综合评审 |
附件5:长江大学“优秀团支部书记”申报表 附件9:《长江大学 “活力团支部”申报表》 |
团支部书记标兵 五四红旗团支部 |
学院团委组织进行活力团支部答辩,推荐1个支部参评,由校团委综合评定 |
五、相关要求
各类申报对象请如实填写申报表(附件2、3、4、5、9),在2025年4月2日17:00前以团支部为单位统一填写收集表,并提交申报表纸质材料至14教西209办公室,西校区交至行政楼220办公室。

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团委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