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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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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单项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2/05/27 11:19浏览次数:

为激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自觉性、主动性,我院设立单项奖学金,鼓励优秀学生,努力培养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现代大学生,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湖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及长江大学资助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制定的《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特开展本学期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本学期内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申请类别

(1)优秀学生干部奖:各班级学生干部、学院学生会干部均可申请,要求所修课程均获得学分,绩点不低于2.5,具体人数比例及奖励金额依照当年奖学金数额统筹决定。

(2)考研优秀奖

18级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研究生的,发放个人奖励,标准为100元/人,考研录取率(录取率/班级总人数)超过(含)50%的班级,奖励1500元,超过40%的班级,奖励1000元。本人和集体不用提交申请,学院将根据学工办统计的考研录取情况进行发放;

(3)国家英语等级考试优秀奖:仅限2021年12月份四级过600分,六级过425分的同学申请,给予每人100元的奖励,各个等级考试每人仅能享受一次奖励;

(4)宣传报道奖

宣传报道奖在每年5-6月份执行,主要奖励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间,在国家、省级、市级、校级报刊杂志及网站上发表新闻报道或文章,并产生积极影响者,设一等奖200元/人、二等奖100元/人、三等奖50元/人,以上宣传报道奖励的等级由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统一认定评比。

四、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所有申请同学填写在线《长江大学单项奖学金申请表》,申请宣传报道奖的同学需提供发表文章的纸质复印件,四六级优秀奖需提交证书复印件,其他奖项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以上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日17:00。

2.学院组织评议:学院针对上交的材料组织评议,确定初选名单

3.学院公示:初选名单在网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