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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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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1/11/12 09:29浏览次数:

学院各班级:

为了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17]179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生工作处和长江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各类奖学金(含社会、企业及个人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类别、标准及参评对象

(一)2020-2021学年奖学金

1.学校类奖学金

1长江大学奖学金

一等4000/.人,学院共6个名额;

二等3000/.人,学院共12个名额;

(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

2.社会、企业及个人类奖学金

1中国石油奖学金

6000/.人,学院共3个名额(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

2德贵奖学金

4000/.人,学院2个名额(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

(3)前升奖学金:

2000/.人,学院12个名额(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

4)汉科星光奖学金:

5000/.人,学院10个名额(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

5)长兴·希恒环保奖学金(仅限环工专业大三、大四学生申请,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

一等奖2000/.人,共4个名额;

二等奖1500/.人,共8个名额;

三等奖1000/.人,共10个名额;

(二)企业类助学金

1)中海油助学金

5000/.人,学院1个名额(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

2)汉科星光特困助学金

5000/.人,学院1个名额

3)汉科星光助学金

3000/.人,学院4个名额

(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

(三)参评对象

1.奖学金参评对象均为大二及以上年级普通全日制在籍在校(含校外实习)的优秀本科学生;其中汉科星光奖助学金优先奖励毕业后有意愿到湖北汉科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就业的同学,长大希恒环保奖学金奖励环境工程专业大三、大四学生。

2.助学金参评对象原则上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除规定限评外,年级不限。

二、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学院将本次各项奖学金评选通知精神传达到学生,组织学生本人申请,学生填写申请表格,除了中石油奖学金使用规定申请表,其他奖助学金采用通用模板(A4正反打印,不得改变原表样式),内容可以打印,但签名部分必须手写。东校区申请学生务必于11151200前将纸质材料(申请表和相关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交到11栋宿舍楼207办公室,同时填写群里的在线文档,交了申请表的同学,加QQ227311684,后续消息会在群里通知。

2.长江大学奖学金、前升奖学金、希恒环保奖学金实行综合测评,不需要答辩,中石油奖学金、德贵奖学金、汉科星光奖学金由于是企业类奖学金,评选标准不同,需要参加学院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申请企业类助学金(汉科星光助学金和中海油助学金)的同学,必须是在贫困生库里的同学,原则上不与国家助学金兼得,此类助学金需要本人参与答辩,评委老师根据申请者家庭经济情况评定获助项目,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初选公示:学院将初评结果在网页、公告栏等各种公开场合予以公示2-3天,接受学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学生资助中心,学校将最后结果在全校公示3天,接受学生监督。

三、注意事项

1.原则上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以上其中一个奖助学金项目;

2.长江大学奖学金、前升奖学金、希恒环保奖学金由于都施行综合测评,评委会根据大家综合测评分数,兼顾专业和年级,给获奖者确定最终获奖类别

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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