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先后成立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认真开展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经前期贫困生认定工作评审,班级评议、学院审核,评审推荐产生了姜亚哲等54名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和邓亚楠等406名国家助学金受助者。
现将初审名单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见附件1、2),公示有效期为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6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师生予以监督。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反映。
地址:东校区14教西208
公示电话:8060534(纪检委员办公室)、8060923(学生事务办公室)
E-mail:1364267544@qq.com
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