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财教函〔2019〕105号)和《长江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4〕28号)的相关规定,及《化工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组织答辩,评审小组评议,初步确定了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的人选,现公布如下:
2022级 黄远
2023级 陈岚贞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7日- 11月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公示电话:8062047(书记办公室)、8060876(学生事务办公室)
E-mail:hgxy@yangtzeu.edu.cn
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