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文件精神和本科生院《关于开展2023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安排,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 长:颜学敏 王 丽
副组长:吴爱斌 杨会军
成 员:李水清 曲宝龙 舒文明 朱米家 田明磊
秘 书:侯延军 蔡 略
二、资格审核
1、学院内转专业人数不受指标限制,无需面试,资格审核通过即可。可选类别/专业包括: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环境工程。
2、跨学院转专业,通过学院与本科生院资格审核后按学院通知进行面试考核。
三、接收人数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院接收计划(不含院内转) |
1 |
化学类(化学(师范),应用化学,含省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 |
34 |
2 |
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国家特色专业)、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功能高分子材料、新能源材料)) |
32 |
3 |
环境工程 |
13 |
四、考核安排
1、申请转入我院的同学(含院内转)务必加入化工学院转专业咨询QQ群(群号:457753493),进群后修改群名片为原班级+姓名。
2、面试时间:2024年3月9日-14日,具体时间请关注学院网站和转专业QQ群的通知。
3、面试地点:东校区14教-西303
4、面试学生须携带学生证及身份证。
五、考核办法
1、学生自我介绍:面试学生先做3~4分钟的自我介绍(在校学习情况、转专业原因、对拟申请转入专业的认识和学习规划等)。
2、评委提问:评委对每位面试学生进行4~5分钟的提问。主要考查学生的身心健康情况、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与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人际沟通能力。
3、面试成绩构成: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分别由举止仪表(15分),语言表达(15分),综合分析与应变能力(30分),组织协调能力(20分),人际沟通能力(20分)构成。
4、转专业学生的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学习成绩(70%)+面试成绩(30%)
六、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
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对学生进行面试考核,根据转专业学生的最终成绩进行排序,结合我院各专业计划转入的学生名额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将拟转入的学生名单、综合考核成绩及排名等信息在本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两天。
本科生院对学院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在本科生院网站公示转专业名单,公示三天。
七、学院联系人及方式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办侯老师,0716-8060458;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转专业咨询QQ群:457753493。
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