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3级本科生春季转专业考核方案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4/01/05 10:54浏览次数: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文件精神和本科生院《关于开展2023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安排,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长:颜学敏   

副组长:吴爱斌  杨会军

  员:李水清  曲宝龙  舒文明  朱米家 田明磊

   书:侯延军   

二、资格审核

1学院内转专业人数不受指标限制,无需面试,资格审核通过即可。可选类别/专业包括: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环境工程。

2跨学院转专业,通过学院与本科生院资格审核后按学院通知进行面试考核。

三、接收人数

序号

专业名称

学院接收计划(不含院内转)

1

化学类(化学(师范),应用化学,含省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

34

2

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国家特色专业)、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功能高分子材料、新能源材料))

32

3

环境工程

13

四、考核安排

1申请转入我院的同学(含院内转)务必加入化工学院转专业咨询QQ群(群号:457753493),进群后修改群名片为原班级+姓名。

2面试时间:2024年3月9日-14日,具体时间请关注学院网站和转专业QQ群的通知

3面试地点:东校区14教-西303

4面试学生须携带学生证及身份证。

五、考核办法

1学生自我介绍:面试学生先做3~4分钟的自我介绍(在校学习情况、转专业原因、对拟申请转入专业的认识和学习规划等)。

2评委提问:评委对每位面试学生进行4~5分钟的提问。主要考查学生的身心健康情况、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与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人际沟通能力。

3面试成绩构成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分别由举止仪表(15分),语言表达(15分),综合分析与应变能力(30分),组织协调能力(20分),人际沟通能力(20分)构成。

4转专业学生的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学习成绩(70%)+面试成绩(30%)

、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

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对学生进行面试考核,根据转专业学生的最终成绩进行排序,结合我院各专业计划转入的学生名额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将拟转入的学生名单、综合考核成绩及排名等信息在本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两天。

本科生院对学院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在本科生院网站公示转专业名单,公示三天。

七、学院联系人及方式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办侯老师,0716-8060458;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转专业咨询QQ群:457753493。

 

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