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额分配方式
根据本科生院《关于做好推荐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推荐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后续工作的通知》《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长大校发〔2019〕129号)和《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推荐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经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现将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4届本科生推免名额分配方案予以公布。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推荐计划分配名额16人(含硕师计划1人)。学院根据学校分配方案,综合各专业在校学生人数、一流专业建设点、一流学科建设点及硕士点等,经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决定,我院2024届本科生推免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名额 |
候补名额 |
1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3 |
1 |
2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4 |
|
3 |
化学 |
3(含硕师计划1人) |
|
4 |
环境工程 |
3 |
1 |
5 |
应用化学 |
3(含应化产1人) |
1 |
二、排名方式
按专业(产业计划单独排名)依据综合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硕师计划”单独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组成,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 = 学业成绩 + 奖励分
奖励分计算细则见学校本科生院网页通知附件。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学业成绩高低予以排名推荐(如学业成绩亦相同时,以四级成绩高低排名)。入选“创新人才计划”学生奖励分只针对推免本校学生。
按照总额的120%(其中20%为候补人员)确定拟推免学生,候补专业名额: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1个候补名额,应用化学专业1个候补名额,环境工程专业1个候补名额。
在审核、公示期间,若各专业拟推免学生不符合条件或自动放弃,则依据各专业候补入选的排名依次在对应专业递补,如没有递补专业的学生放弃了就按候补学生的综合排名来依次递补。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