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长江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2]24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学院于2023年5月8日进行了2023年大创项目阶段检查及结题验收答辩,现将检查、验收的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9日—5月1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公示电话:8062047(书记办公室)、8060650(学院办公室)
公示邮箱:guisliu@163.com或者hgxy@yangtzeu.edu.cn
阶段检查项目结果见【附件1】
结题验收项目结果见【附件2】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