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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2/11/29 16:46浏览次数:

为激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自觉性、主动性,我院设立单项奖学金,鼓励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湖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及长江大学资助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特开展化工学院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大二(含)以上的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一)学生个人申请奖学金,应该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正常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实践活动;

4、积极锻炼身体,道德品行端正。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院各类单项奖学金项目的评定。

1、正在受到学校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2、触犯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者;

3、参与各种非法组织活动者。

三、本学期申请类别

1)学习鼓励奖:奖励对象为本年度未获得过任何奖学金、助学金,且在上一学年取得优异成绩的同学,奖励对象为大二及以上年级学生,按照班级人数5%分配指标,再结合各班级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具体奖励金额依照本年奖学金数额统筹决定。

2)国家英语等级考试优秀奖主要奖励在20226份的等级考试中,四级过600分,六级过425分的同学,奖励100/人。

3)文体活动奖(个人/团体):主要奖励202112月至202211间在学校运动会、大型文艺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或团队,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团队项目,第一名奖励 800 元,第二名奖励600 元,第三名奖励 400 元,取得4-8名的团队奖励200元;

个人项目,第一名奖励 300 元,第二名奖励 200 元,第三名奖励 100 元,取得4-8名的个人奖励50元。

其中个人项目奖励给个人,团体项目奖励给团队。

4)学风贡献奖

学风贡献奖主要奖励对班级学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干部,以各班挂科率、四级通过率、课堂出勤率作为主要考核指标,结合个人工作、学习情况综合考量。具体人数比例及奖励金额依照当年奖学金数额统筹决定。

5)科研成果奖

科研成果奖在每年11-12月份执行,主要奖励在202112202211月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奖励金额依照当年奖学金数额统筹决定。

6)学科竞赛奖

学科竞赛奖在每年11-12月份执行,主要奖励在202112月至202211月间在校级以上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同学,奖励金额依照当年奖学金数额统筹决定。

备注:以上奖项个人可以兼得

四、评选流程

1、学生本人申请:所有奖项申请者不需要提供纸质申请表,只需要填写在线信息收集表(2022年单项奖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其中申请国家英语等级考试优秀奖、文体活动奖(个人/团体)、科研成果奖、学科竞赛奖四种奖项的同学需要提供纸质各类获奖证明复印件,电子信息请在20221241400前完成填写,纸质材料在125日前上交至14教西209办公室;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学院教学办提供的成绩,对各班符合以上条件的同学进行排序,根据当年奖学金金额确定初评学生名单,上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确定名单后在网上公示3天。

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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