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需要,学校决定面向本校研究生招聘兼职辅导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长江大学2019-2021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热爱、熟悉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具备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的品质,工作热情高,身心健康。
3.有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办公自动化运用能力。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填写报名审批表(附件),经导师和所在学院院长签字,于2022年3月4日前携报名审批表到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名(14教西209,电话:0716-8060923)。
2.学院选拔:学院依据招聘条件及工作需求,组织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将拟录用名单交学生工作处。
3.学校审批:学生工作处、人事处依据招聘条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审核批准,并在校园网公示录用名单。
四、有关说明
1.本学期招聘的兼职辅导员聘用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每月发放1000元工作津贴。
2.下学期有意继续留任的兼职辅导员须按照下学期要求重新参加应聘,学院优先录用。
3.各学院招聘兼职辅导员,不影响专职辅导员引进工作;但专职辅导员引进完成后,应终止聘用兼职辅导员。
5.兼职辅导员由化工学院负责管理,并接受工作考核;若出现工作责任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