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1/12/20 17:04浏览次数: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对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学术成果等进行综合考核。

二、考核组织管理

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教师所组成的招生复试工作考核小组,开展学院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

组长:颜学敏

成员:余维初 罗跃 梅平 肖围 向景 石东坡

监督:刘桂生 李秋果

秘书:张文杰

三、选拔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往届、应届硕士毕业生;

2、专业基础好,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突出学术成果,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核心刊物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含录用)、或获得相关学科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一)、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获得其它由学科认定的高质量创新和科研成果;

3、具有较强的英语能力;

4、符合招生学科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即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入学前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四、选拔程序

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包括个人申请、资格审查、单位考核和审批录取四个阶段。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在20211228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必须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网上报名登录(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1228日),同时提交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论文及证明其学术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硕士生导师推荐信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推荐信、《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政审表等材料。在参加初试前,考生需提供以上材料(均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请将材料发送至邮箱9403935@qq.com联系电话0716-8060458,张老师)进行资格审查,在参加初试时提交对应纸质文本。凡是发现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或者拟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学院对申请人学术潜力、外语水平、科研材料、计划书、思想政治等情况给出初审意见,并将审核通过学生名单排序上报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学校网上综合平台缴纳报名费。

(三)学院考核。学院考核小组对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组织考核。考核包括英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学术潜能和综合素质等。

(四)审批录取。研究生院对学院考核通过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审核,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审批后上报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录取。

五、考核内容

(一)初试

时间:202216-7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地点:腾讯会议与钉钉会议

笔试科目

1002英语水平考核 《专业英语》开卷,100分。

2023专业基础知识考核《高等有机化学》开卷,100分。

3032综合素质考核 油气田应用化学综合知识(含油田化学、提高采收率原理、钻井液与完井液)开卷,100分。

(二)复试

时间:202218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地点:腾讯会议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1)符合下述条件者可免试,英语成绩记为100分。

CET6≥425IELTS ≥6.0TOEFL≥85GRE≥260WSK合格或PETS5合格。

SCI收录的英文期刊上发表代表本人学术水平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2)其它人员外语测试

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

考核方式:面试,满分100

考核考生对报考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的掌握程度,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和潜力,了解考生科学研究工作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果,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动态的掌握情况和科研工作思路、素质和能力;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提交资格材料时提交《附件2-长江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审表》。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计入总成绩,但是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总成绩核算办法

考核成绩=初试(英语水平考核成绩*30%+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成绩3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40%)成绩×60%+复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50%+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50%)成绩×40%

备注: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申请人视为弃权,不予录取;(3)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都必须达到60分才能合格,初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结果公示

(一)申请人资格审查通过后,相关信息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名单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

(三)若考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

监督电话: 0716-8062047(书记办公室),0716-8060650(院办)

电子邮箱:guisliu@163.com或者hgxy@ yangtzeu.edu.cn




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