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学生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1/10/05 14:23浏览次数:

各系部: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学院决定评选表彰2020-2021学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生:目前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含2021年新入学学生和已毕业学生;

二、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先进班集体

(1)政治思想好。全班学生都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人受到记过以上处分;

(2)学习风气好。全班学生学习勤奋,班风学风优良,课堂出勤率高,课程不及格率低,有课程重修的学生比例不超过10%,全部课程及格学生比例在本学院排名前30%;

(3)同学关系好。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同学间团结友爱、彼此尊重、互相帮助、关系融洽;

(4)寝室建设好。积极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能保持良好的寝室和个人卫生环境,无人违反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5)干部工作好。班级组织机构健全,班干部政治坚定、责任心强、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工作成绩突出;

(6)集体活动好。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班级经常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学生平均体质测试达标率在90%以上。

(7)班级形象好。全班学生在“育在长大”理念的引领下,在德智体美劳能安等方面做出了较为突出的成绩,在全校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2.标兵班集体

(1)在拟推荐的先进班集体中选拔,各方面成绩突出;

(2)班风、学风优良,无人受到纪律处分,各门功课及格率在90%以上;

(3)文明寝室创建有成效,在每周的安全文明检查中无不合格寝室;

(4)班级活动有特色,学生平均体质测试达标率在95%以上;

(5)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和科学研究活动,获奖率高,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或有集体、个人获省级以上奖励。

(6)班级围绕德智体美劳能安等开展了创造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在全校具有明显的示范作用。

3.文明寝室

参照学院的文明寝室建设办法,以每周安全文明检查结果为依据进行推荐。

)优秀学生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评奖时间范围内未受到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尊敬师长,道德品质优良;

(4)关爱同学,群众基础好,关心集体,集体荣誉感强;

(5)学习刻苦,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具体条件:

1)三好学生:

①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20%,无重修课程;

②积极进取,在班级起到表率作用。

2)三好学生标兵:

①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10%,无补考课程;

②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学金;

③有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或者有公开发表论文,或者参加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或者在校级以上竞赛中获奖。

3)十佳大学生:

①德智体美劳能安全面发展,达到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

②具有学生干部、科学研究、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实践等经历,且表现突出;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

Ⅰ、因特殊贡献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

Ⅱ、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且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

Ⅲ、有发明专利,或者有公开发表高水平论文,或者有高质量调查报告被省级以上部门采纳;

Ⅳ、有一项突出特长或技能,并有全国或国际的竞赛奖项或认证;

V、在德智体美劳能安等方面有其他典型事迹。

4)优秀学生干部:

①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群众基础好,有较高的威信;

②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工作成绩突出;

③学习成绩优良,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50%,无重修课程。

三、评选指标

所有学生集体和个人的评优指标总量的核算范围:学生仅包含2018-2020级和5年制的2017级本科生;优秀班主任的核算基数包含所有2017-2020级本科班主任及5年制的2016级本科班主任。以下所有指标均以此范围为标准进行核算。

(一)先进集体评选

1.标兵班集体:18级至20级2个名额。

2.先进班集体:18级至20级3个名额。

3.文明寝室:学院本科生寝室数的4%,以每周安全文明检查的结果为依据择优推荐,不需要寝室成员申请。18级至20级10个名额。

(二)先进个人评选

1.三好学生:除一年级以外的学生总人数的5%,共49个指标;

2.三好学生标兵:每个本科专业1人,不占三好学生指标,共5个指标;

3.十佳大学生:从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中择优推荐,我院推荐1人;

4.优秀学生干部: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指标为60个,其中优秀寝室长获奖人数不少于9个,班级安全员获奖人数不少于6个;学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指标单列,不得与班级重复提交;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指标单列,不得与学院重复提交。

原则上任何人不能同时获得本通知的任两项个人荣誉,但被评为“十佳大学生”的学生可以同时获评“优秀学生干部”。

四、材料提交

1.突出“以学为主,全面发展”的总要求,把学风建设放在重要位置。

2.申报标兵班集体和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均须提交《长江大学先进班集体评优评审表》(附件1),标兵班集体须同时提交事迹材料。事迹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班级概况、制度建设、班风学风、班集体及个人的学习与科技创新等成果、特色活动或典型事迹等方面情况;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生动,语言精练,突出特色;字数在2000字左右。

3.所有优秀学生候选人均须提交《长江大学优秀学生评优评审表》(附件2),评审表经学校批准盖章后,交学院存入本人档案。

4.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须提交事迹材料,并做好答辩准备。事迹材料分三部分:

(1)个人简介和主要成绩:简明扼要,表述清晰,300字以内;

(2)主要事迹:富有故事性,语言精简,逻辑清晰,行文顺畅;

(3)个人励志座右铭:语言简洁,富有哲理性,50字左右。

事迹材料以本学年事迹为主,整体字数控制在1000-1200字范围内。

5.标兵班集体、十佳大学生等候选单位和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将在学院官网(或专栏)宣传展示。

7.各班级应于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评审的各项工作,并将评优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交到11栋宿舍楼208办公室。材料要求如下:

(1)附件1电子文件;

(2)附件2纸质材料1份,以班级为单位集中上交,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3)标兵班集体、十佳大学生事迹材料电子版,Word文件,文件命名格式“××评优事迹材料”(参考附件4)发送至584753107@qq.com;

(4)各班级须按时、按要求提交所有材料,学院不接受补充名单。

联系人:杨云锋,电话:0716-8060929,18986668001;

电子文件接收邮箱:584753107@qq.com;

纸质材料提交地址:东校区11栋宿舍楼208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制定评选细则,监督落实评选工作。

(1)标兵班集体、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十佳大学生均通过答辩形式产生,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优秀寝室长、优秀安全员、学生会干部指标单列,由学生本人提交申请,填写附件2交到11#208办公室,学院统一评选,不占班级优秀学生干部指标;

(3)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具体评比方式由班主任安排,评选过程必须有班主任到场监督,每个班的指标见附件,优秀个人评选结果须在班级公示至少两天;

所有评选结果须在学院宣传栏和网站公示3天以上,本院师生无异议并经党政联席会讨论批准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2.各班级结合本学院工作重点开展评比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及精神,突出榜样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学风建设氛围。

3.鼓励开展院级评选表彰会、报告会、座谈会等,推广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先进经验、典型做法。

4.发生安全事故、严重违纪的班级、寝室本年度不能申报先进集体;一学年累计三次被评为不合格寝室的成员不能参评上述各项荣誉。

                                                                          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