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和通知要求,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化工学院推免复试及录取(以下简称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认真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政策规定,狠抓复试和录取两个环节,深化信息公开,严守招生纪律,稳妥开展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机构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 长
副组长:副院长院长助理
成员:各系部主任副主任
秘书:教学办主任
2、复试督察组
组长:院党委书记
成员:院党委副书记
秘书:院办主任
三、推免招生条件和专业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生资格高校的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好学,遵纪守法,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纪违法犯罪受处分处罚记录。
3.学习成绩优秀,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具备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招生专业
招生类型 |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术型 |
0776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专业型 |
045106 |
学科教学(化学)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四、实施细则
(一)复试时间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复试形式
报考我院的本校推免生采取现场复试,不在校的本校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求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返校审批,不能返校的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报考我院的外校推免生拟采取网络远程形式复试。
(三)复试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以上三种测试考查满分均为100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主要通过专业课知识考核考生对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成绩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后取平均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外语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成绩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后取平均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综合素质考查: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由复试评委分别按照优(90分以上)、良(80-89分)、中(70-7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59分以下)进行评分,取平均值,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考察成绩×30%
复试小组成员按照最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拟录取情况。
5.推免生报考程序
(1) 报考时间
2021年9月28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
(2)报考流程
a.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用户。
b.完善个人信息、填报专业志愿、支付报名费等。
c.学院审核报考信息。
d.复试前,学院发复试通知,推免生确认复试通知。
e.复试合格的,学院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确认待录取通知。
(3)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推免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不予录取。
五、考生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办张老师,咨询电话:0716-8060458,联系邮箱:9403935@qq.com,地址:长江大学东校区14号教学楼西301。
举报监督电话:书记0716-8062047,副书记0716-8060534。
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