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化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方案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1/09/10 17:06浏览次数:

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推荐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和《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长大校发〔20191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推荐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进一步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严格规范执行政策,切实提高推免工作质量;深入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切实维护推免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二、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长:颜学敏、刘桂生

副组长:吴爱斌、李秋果

石东坡、米远祝、舒文明、罗霄、朱米家、张文杰、韩午丽

三、推荐对象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2届毕业生。

四、推荐类型及条件

所有推免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2.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

4. 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5. 第一至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学生的前40%,学位课无补考记录;

6.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者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不受学分绩点排名和外语等级成绩限制,在符合条件(一)的1-4项后,还需具备以下条件者方可申请:

1. 学位课无补考记录;

2. 在本科阶段获得《长江大学推免生奖励分认定标准和计算办法》第一条中的任何一项重要成果;

3. 本校三名以上本专业副教授联名推荐。

(三)硕师计划推免生在符合条件(一)的1~4项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者方可申请:

1. 第一至六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学生的前40%,学位课无补考记录。

2. 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尊重服务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意见和要求,且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

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推免生。本科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其退役后回校就读,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直接推荐。

五、名额

1. 普通名额:8本科所学专业范围:化工学院各个专业。

2. “产业计划名额:1本科所学专业范围:应化2018产业班。

3. “硕师计划名额:1本科所学专业范围:化学(师范)专业

4. “重点支持专业名额:2本科所学专业范围:应化专业1+化工专业1

六、考核办法

依据综合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推免生拟推荐名单排名以专业为单位进行

窗体顶端

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组成,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 = 学业成绩 + 奖励分。奖励分计算细则见学校教务处网页通知(附件6)。

七、推荐程序

1. 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长江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 学院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奖励加分审查;组织特殊学术专长申请者进行答辩等,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并将结果报教务处审核。

3. 教务处进行资格复核,将审核后的初选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

 

八、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

内容

负责人

1

910

下达推免通知、公示推免计划。

韩午丽

2

911~13

报名截止日期91311:00

学生报名,接受学生咨询。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期限前向学院教学办提交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奖励证明等有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韩午丽

3

913~15

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奖励加分审查;组织特殊学术专长申请者进行答辩等,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在学院网上公示2天。 公示名单按照分配推免名额的120%(其中20%为候补人员)进行公示。

推免领导小组成员

4

916~25

公示截止日期925

公示无异议的初选名单上报教务处。

韩午丽

九、举报、投诉渠道

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监督,学院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全程参与推免生的推荐过程。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请向学院举报。

举报电话:0716-80605340716-8062047

地址:长江大学东校区14309室,长江大学东校区14307室。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