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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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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第二学期单项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1/05/21 09:42浏览次数:

为激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自觉性、主动性,我院设立单项奖学金,鼓励优秀学生,努力培养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现代大学生,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湖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及长江大学资助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制定的《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特开展本学期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本学期内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申请类别

(1)优秀学生干部奖:各班级学生干部、学院学生会干部均可申请,要求所修课程均获得学分,绩点不低于2.5,具体人数比例及奖励金额依照当年奖学金数额统筹决定。

2)考研优秀奖

17级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研究生的,发放个人奖励,标准为100 /人,考研录取率(录取率/班级总人数)超过(含)40%的班级,奖励1000元。本人和集体不用提交申请,学院将根据学工办统计的考研录取情况进行发放;

3)国家英语等级考试优秀奖:仅限202012月份四级过600分,六级过425分的同学申请,给予每人100元的奖励,各个等级考试每人仅能享受一次奖励;

(4)宣传报道奖

宣传报道奖在每年5-6月份执行,主要奖励20207月至20216月间,在国家、省级、市级、校级报刊杂志及网站上发表新闻报道或文章,并产生积极影响者,设一等奖 200 /人、二等奖 100 /人、三等奖50 /人,以上宣传报道奖励的等级由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统一认定评比。

四、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所有申请同学填写在线《长江大学单项奖学金申请表》,申请宣传报道奖的同学需提供发表文章的纸质复印件以上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2153017:00

2.学院组织评议:学院针对上交的材料组织评议,确定初选名单

3.学院公示:初选名单在网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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