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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0级化学类与化工类专业分流工作方案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1/03/29 15:42浏览次数:

经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院务委员会研究讨论,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开展2020级化学类与化工类专业分流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  长:颜学敏   刘桂生

副组长:吴爱斌   李秋果

组  员:石东坡   李水清  米远祝  舒文明  杨云锋   魏昙娟子   韩午丽

二、专业分流原则

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自愿申请基础上(每名学生依次填报2个平行专业志愿),学院适当引导和调配,激发各专业内生动力,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和学科专业的持续发展,依据平均学分绩点+面试成绩开展专业分流,按总成绩排名取得选择专业或方向优先权。

三、专业分流计划

大类

当前人数

专业

方向

计划人数

班级名称

化学类

137

化学

师范

60

化学12001、化学12002

应用化学


50

应化12001、应化12002

产业特色班

27

应化产12001

化工类

129

高分子材料


62

高材12001、高材12002、高材12003

化学工程与工艺


45

化工(工艺)12001、化工(工艺)12002

炼制特色班

22

化工(炼制)12001

四、具体工作程序

1、指导与摸底阶段

通过专业导学课程、专业分流动员、专业介绍、政策宣讲等多元化形式,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为学生提供生涯规划等相关专业性咨询,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2、申报阶段

学生按班级为单位,根据自己意愿填写《专业分流志愿表》,在填写过程中不允许有涂改,并由本人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以班级为单位交给年级辅导员。

3、分流阶段

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依据分流原则进行分流面试,按总成绩(平均学分绩点+面试成绩)排名取得选择专业或方向优先权。

3、公示上报

确定各专业学生最终名单,在学院网页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专业分流结果上报学校教务处。

五、未尽事宜由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