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院务委员会研究讨论,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开展2020级化学类与化工类专业分流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 长:颜学敏 刘桂生
副组长:吴爱斌 李秋果
组 员:石东坡 李水清 米远祝 舒文明 杨云锋 魏昙娟子 韩午丽
二、专业分流原则
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自愿申请基础上(每名学生依次填报2个平行专业志愿),学院适当引导和调配,激发各专业内生动力,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和学科专业的持续发展,依据平均学分绩点+面试成绩开展专业分流,按总成绩排名取得选择专业或方向优先权。
三、专业分流计划
大类 |
当前人数 |
专业 |
方向 |
计划人数 |
班级名称 |
化学类 |
137 |
化学 |
师范 |
60 |
化学12001、化学12002 |
应用化学 |
|
50 |
应化12001、应化12002 |
产业特色班 |
27 |
应化产12001 |
化工类 |
129 |
高分子材料 |
|
62 |
高材12001、高材12002、高材12003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
45 |
化工(工艺)12001、化工(工艺)12002 |
炼制特色班 |
22 |
化工(炼制)12001 |
四、具体工作程序
1、指导与摸底阶段
通过专业导学课程、专业分流动员、专业介绍、政策宣讲等多元化形式,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为学生提供生涯规划等相关专业性咨询,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2、申报阶段
学生按班级为单位,根据自己意愿填写《专业分流志愿表》,在填写过程中不允许有涂改,并由本人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以班级为单位交给年级辅导员。
3、分流阶段
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依据分流原则进行分流面试,按总成绩(平均学分绩点+面试成绩)排名取得选择专业或方向优先权。
3、公示上报
确定各专业学生最终名单,在学院网页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专业分流结果上报学校教务处。
五、未尽事宜由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