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发放2019-2020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的通知》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文件《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新教内学〔2014〕1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组织评议小组评议,初步确定2019-2020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初选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30日- 12月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公示电话:8062047(书记办公室)、8060650(学院办公室)
E-mail:guisliu@163.com或者hgxy@yangtzeu.edu.cn
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