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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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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各类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19/11/08 10:10浏览次数:

学院各班级:

为了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17]179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生工作处和长江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研究决定,现将2019年各类奖学金(含社会、企业及个人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类别、标准及参评对象

(一)2018-2019学年奖学金

1.学校类

1长江大学奖学金:一等4000/.人,学院共6个名额;

二等3000/.人,学院共12个名额;

(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三)

2.社会、企业及个人类

1中国石油奖学金6000/.人,学院共4个名额(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四);

2德贵奖学金4000/.人,学院2个名额(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五)

3向郝氏奖学金定向资助湖北秭归籍学生,15000/.人,全校共4人,奖励对象为长江大学本科生中生源地为湖北省秭归县籍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大一可参评。

二、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学院将本次各项奖学金评选通知精神传达到学生,组织学生本人申请,学生填写申请表格,除了向郝氏和中石油奖学金使用规定申请表,其他奖助学金采用通用模板(A4正反打印,不得改变原表样式),内容可以打印,但签名部分必须手写。长江大学奖学金申请表一份,其他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东校区申请学生务必于11101700前将纸质材料(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交到11栋宿舍楼207办公室,

2.长江大学奖学金实行综合测评,不需要答辩,中石油奖学金和德贵奖学金由于是企业类奖学金,评选标准不同,需要参加学院答辩,向郝氏奖学金需要参加学校答辩,由学院组织的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初选公示:学院将初评结果在网页、公告栏等各种公开场合予以公示2-3天,接受学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学生资助中心,学校将最后结果在全校公示3天,接受学生监督。

四、评选工作要求

1.原则上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以上其中一个奖助学金项目。

2.向郝氏奖学金每个学院最多推荐一名候选人,经学校初选答辩后确认最后人选,并补交英文申请表。

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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