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自觉性、主动性,我院设立单项奖学金,鼓励优秀学生,努力培养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现代大学生,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湖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及长江大学资助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开展化工学院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大二(含)以上的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本学期内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申请类别
(1)优秀学生干部奖:各班级学生干部、学院学生会干部均可申请,要求为班级或者学院做出积极贡献,所修课程均获得学分,绩点不低于2.5;
(2)四六级优秀奖:仅限2018年12月份四级过600分,六级过425分的同学申请;
(3)写作单项奖:限2018年12月以后在《长江大学学报》、长大在线网站等校级刊物、媒体发表新闻、消息类文章,或在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
(4)考研单项奖:限15级已确定被录取的学生申请,申请者需提供证明材料(公示截图也可);
(5)科研成果奖:2018年12月以后已公开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已获批专利;
(6)十佳大学生:学院组织评选出的十佳大学生;
(7)卫生寝室奖:本学期卫生检查中,至少五次获评优秀寝室。
四、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填写《长江大学单项奖学金申请表》,交各班班长,班长统一上交到11#207;
2.学院组织评议:学院针对上交的材料组织评议,确定初选名单
3.学院公示:初选名单在网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上交材料
1、个人或团体填写《长江大学单项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申请各类单项奖支撑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至11号宿舍楼207;
2、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化工学院单项奖学金汇总表》,电子档发至指定邮箱,
17级发到2863996206@qq.com;
16级发到1758293648@qq.com;
15级发到1580510221@qq.com;
注意:以上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17:00。
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