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党支部书记例会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提升新形势下党支部工作水平,提高支部书记政治理论素质和领导能力,推进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制订化工学院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 一、例会人员范围 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党建秘书。 二、例会形式及时间 根据党委工作安排,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春季学期3、4月份和秋季10、11月份无课时间,特殊情况下可增加次数。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例会内容 1、传达学校党委和学院党委的会议精神; 2、部署落实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及党建工作计划安排; 3、介绍学院行政工作安排及阶段性重点工作要求; 4、听取党支部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5、提出下一步工作设想和工作建议,布置下一步党支部工作。 四、例会的组织 1、例会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党建秘书通知例会具体时间、内容、地点。 2、党支部书记按时参加会议,如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例会,应委托支部委员或其他党员同志参加。支部书记参加工作例会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支部工作的依据。 五、例会要求 1、与会人员应遵守会议时间,会务要精心准备。 2、例会安排的工作和做出的决议,各党支部要及时贯彻执行,并反馈执行信息。 3、会议期间要积极参加讨论,党建秘书要做好会议记录及其他服务工作。 中共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