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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5-16 12:05:33阅读次数:
一、奖助类别 1、国家奖助学金 ① 国家奖学金 ② 国家励志奖学金 ③ 国家助学金(一等、二等、三等) 2、学校奖助学金 ① 长江大学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 ② 长江大学临时奖学金、助学金(一等、二等) 3、企业奖助学金 ① 楚源奖学金、助学金 ② 天普奖学金、助学金 ③ 杰瑞奖学金 ④ 辽河助学金 ⑤ 尚贤助学金 ⑥ 关公伯伟奖学金、助学金(奖学金设立一等、二等、三等) ⑦ 向郝氏奖学金 ⑧ 中国石油奖学金 ⑨ 中海油助学金 ⑩ 天门福临助学金 ⑪ 龙海奖学 ⑫ 朔光助学金 ⑬ 鑫城奖学金 二、基本情况 1、国家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大二以上(含大二)特别优秀本专科学生。① 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实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制度的高校,如将综合考评成绩作为国家奖学金考核指标,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也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② 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那么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③ 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达到前30%,则不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资格,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大二以上(含大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和国家奖学金兼得;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通过普通高考、少数民族预科招生计划录取到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预科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平均3000元,分为三个等次,即: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2、学校奖助学金 长江大学奖学金一般按学生专业年级学习能力综合排名依次评选获得。学院可依据《长江大学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制定学院评选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 长江大学临时奖助学金设立二个等级,一等2000元/人,二等1000元/人,奖助学金主要考虑一、二、三年级学生,兼顾毕业班年级学生。① 当前学年未获得任何奖学金、助学金的同学优先;② 当前学年获得奖助学金,但总额不到3000元的同学(一次评选分两次发放的助学金按应发金额计算);③ 近期因家庭变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特别困难的学生;④ 其他有特殊情况不满足上述1、2、3条件的,附情况说明参加评选。 3、企业奖助学金 楚源集团自2014年5月至2019年5月,在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信息与数学学院和电子信息学院等四个学院设立“楚源奖助学金”,以鼓励贫困学生和表彰品学兼优的各年级学生,以上两项每年由楚源集团公司提供资金合计14万/年,奖助学金总金额为70万元。“楚源奖学金”用于奖励以上四个学院在校品学兼优、成绩突出的各年级优秀本科学生,奖励标准为2000.00元/人/年。“楚源助学金”用于资助以上四个学院各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2000.00元/人/年。 “天普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在班名列前茅,品学兼优,道德品质优良的学生,奖励标准为2000.00元/人/年。“天普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贫困,学生自身刻苦学习,道德品质优良,成绩佳的学生,资助标准为1500.00元/人/年。 “杰瑞奖学金”用于奖励石油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优秀本科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 “辽河油田助学金”用于资助生活节俭、学习刻苦的贫困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 袁尚贤校友在长江大学设立“尚贤助困基金”,以鼓励家庭贫困学生,助困基金总金额为100万元,该基金自2014年10月至2018年11月期间使用,原则上每年20万元。“尚贤助困基金”用于资助长江大学各学院(部)各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3000.00元/人/年。由学生本人提交个人申请,并参加评审委员会组织的助学金申请答辩会;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者的申报材料和答辩情况,确定获奖学生人选。 |12>>>>>|
一、奖助类别
1、国家奖助学金
① 国家奖学金
② 国家励志奖学金
③ 国家助学金(一等、二等、三等)
2、学校奖助学金
① 长江大学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
② 长江大学临时奖学金、助学金(一等、二等)
3、企业奖助学金
① 楚源奖学金、助学金
② 天普奖学金、助学金
③ 杰瑞奖学金
④ 辽河助学金
⑤ 尚贤助学金
⑥ 关公伯伟奖学金、助学金(奖学金设立一等、二等、三等)
⑦ 向郝氏奖学金
⑧ 中国石油奖学金
⑨ 中海油助学金
⑩ 天门福临助学金
⑪ 龙海奖学
⑫ 朔光助学金
⑬ 鑫城奖学金
二、基本情况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大二以上(含大二)特别优秀本专科学生。① 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实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制度的高校,如将综合考评成绩作为国家奖学金考核指标,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也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② 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那么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③ 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达到前30%,则不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资格,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大二以上(含大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和国家奖学金兼得;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通过普通高考、少数民族预科招生计划录取到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预科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平均3000元,分为三个等次,即: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长江大学奖学金一般按学生专业年级学习能力综合排名依次评选获得。学院可依据《长江大学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制定学院评选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
长江大学临时奖助学金设立二个等级,一等2000元/人,二等1000元/人,奖助学金主要考虑一、二、三年级学生,兼顾毕业班年级学生。① 当前学年未获得任何奖学金、助学金的同学优先;② 当前学年获得奖助学金,但总额不到3000元的同学(一次评选分两次发放的助学金按应发金额计算);③ 近期因家庭变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特别困难的学生;④ 其他有特殊情况不满足上述1、2、3条件的,附情况说明参加评选。
楚源集团自2014年5月至2019年5月,在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信息与数学学院和电子信息学院等四个学院设立“楚源奖助学金”,以鼓励贫困学生和表彰品学兼优的各年级学生,以上两项每年由楚源集团公司提供资金合计14万/年,奖助学金总金额为70万元。“楚源奖学金”用于奖励以上四个学院在校品学兼优、成绩突出的各年级优秀本科学生,奖励标准为2000.00元/人/年。“楚源助学金”用于资助以上四个学院各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2000.00元/人/年。
“天普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在班名列前茅,品学兼优,道德品质优良的学生,奖励标准为2000.00元/人/年。“天普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贫困,学生自身刻苦学习,道德品质优良,成绩佳的学生,资助标准为1500.00元/人/年。
“杰瑞奖学金”用于奖励石油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优秀本科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
“辽河油田助学金”用于资助生活节俭、学习刻苦的贫困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
袁尚贤校友在长江大学设立“尚贤助困基金”,以鼓励家庭贫困学生,助困基金总金额为100万元,该基金自2014年10月至2018年11月期间使用,原则上每年20万元。“尚贤助困基金”用于资助长江大学各学院(部)各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3000.00元/人/年。由学生本人提交个人申请,并参加评审委员会组织的助学金申请答辩会;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者的申报材料和答辩情况,确定获奖学生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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