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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20 15:01:59阅读次数: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3届共有毕业生301人,其中化学专业74人,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54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68人,应用化学专业50人,环境工程专业54人。为了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院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成立院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颜学敏 副组长:吴爱斌 成 员: 黄 河 李水清 刘华荣 曲宝龙 王 齐 李中宝 秘 书: 张文杰 2、院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全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 2)定期研究毕业论文(设计)有关事宜,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 3)负责跟踪和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各环节的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4)组织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和申报工作; 5)在各专业系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自评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写出总结材料。 二、工作安排 1.总体安排 根据我院实际,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体安排为:各专业系在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各自专业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各专业系成立相应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落实各自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的征题、选题,任务书的下达,设计(论文)工作的开展,指导教师的指导和审查,评阅教师的评阅安排,答辩及其成绩的评定,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推荐,资料的收集归档等工作。工作的重点是加强和完善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监控与过程管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指导与检查。 2.具体日程安排: 时 间 内 容 负责人 2022年10月20--31日 征题、审题,申报教师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申报、审核表》经系主任、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后交院教学办 主管院长、各系主任、教师 2022年11月1日—6日 组织学生选题,各专业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安排一览表》并上报到院教学办 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 2022年11月7日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汇总,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安排汇总表》并上交到教务处 教学办 2022年11月8日前 下达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下达给所指导的学生。 教学办、指导教师 2022年11月8日--30日 1.学生查阅文献资料 指导教师、学生 2.学生完成开题报告 指导教师、学生 2022年12月1--15日 开题报告答辩 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 2022年12月15日--2023年5月15日 1.开展设计或实验 指导教师、学生 2.毕业论文(设计)期中检查 教学办、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 3.整理实验(设计)数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 指导教师、学生 2023年5月16日前 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初稿 学生、指导教师 2023年5月19日前 指导教师对设计(论文)进行修改审查,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审查意见》,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分。 指导教师 2023年5月23日前 1.评阅教师按各系安排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语》,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分。 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评阅教师 2.在查重系统内完成查重,并上交毕业论文(设计)定稿,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下(含30%)的学生参加答辩。 学生 2023年5月27--28日(周六、日) 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并依据答辩情况评定答辩成绩,最后综合评定总成绩。 各专业答辩委员会 2023年6月1--2日 毕业论文(设计)争优答辩 各专业答辩委员会 2023年6月6--7日 毕业论文(设计)争议答辩(第二次答辩) 各专业答辩委员会 2023年6月9日--12日 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教学办 2023年7月 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归档 各系、教学办 三、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措施与办法 (一)精心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征题、审题和选题工作。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避免选题空泛的现象,对不符合教学要求的选题,特别是那些题目过大或过小、不切合本科生实际的选题要坚决予以去除。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经确定,指导教师应详细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在2022年11月8日前下达给每个学生,以便学生查阅有关资料和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二)在充分利用现有教师资源的基础上,调动一切可利用的力量,确保一生一题 1、鼓励高职称教师带足规定范围内允许指导的毕业生人数,但高级职称教师不超过8人,中级职称教师不超过4人; 2、大力鼓励毕业生到校企合作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不少于10%的比例); 3、学生可在本系之外,选择其他系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为指导教师。 (三)做好动员工作,提高师生认识 1、召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工作会议,加强责任心教育,强调指导教师在整个毕业设计过程中的重要性;组织学习《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长江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和《长江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环节质量标准》(见附件)等相关管理规定,让指导教师明确自己的职责和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要求。 2、以专业系为单位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动员大会,让学生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性和学校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要求及相关管理规定,自觉地按要求和规定去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去培养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 (四)严格执行学校、学院制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和相关管理规定,加强质量监控,强化过程管理,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开展必须严格执行《长江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和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强化过程管理。 1、精心做好征题、选题工作。做到所选题目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坚持一生一题原则。主管教学院长亲自督促,并组织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对题目进行审核。 2、严把教师资格审查关,按规定落实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人数。 3、严格控制指导教师出差,确保指导教师精力的投入,保证指导工作及时、到位。指导教师出差10天以内(次数限于2次)须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出差10天以上须经学校教务处批准。凡因公出差的指导教师必须办理离校手续(填写离校申请表),并由院委派相当水平的教师代为指导。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查和辅导的时间,每星期每生不得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否则按教学事故论处。 4、严格学生请假、销假制度,确保学生精力投入。毕业设计期间,无故离开学校(或毕业设计地点),按旷课处理,因故离校,需经指导教师同意,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旷课累计一周或请假累计达四周者,取消毕业设计答辩资格,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必须重做; 5、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应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指导教师和学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处理毕业设计中出现的问题,并把握好整个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 6、学生应认真填写《长江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工作手册》,养成勤奋学习的习惯,树立严谨和求实创新的工作作风,严禁编造、杜撰和抄写实验数据; 7、严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审查和答辩关。给予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一票否决的权力,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坚决不让其参加答辩。(1)未完成规定任务最低要求者;(2)毕业论文(设计)中有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并未修改者;(3)在毕业论文(设计)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抄袭他人内容者(注:答辩前,学生提交的论文必须在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中”进行重复率的核查,论文重复率低于30%的学生才具备答辩资格。);(4)旷课累计一周或请假累计达四周者。 8、对工作责任心差,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敷衍塞责,指导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将减少来年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学生人数或取消其来年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情节严重者,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并上报校教务处; 9、严格执行“1+X=0”的工作量计算规定,即某一指导教师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中有一篇不合格,则扣除该教师所指导的所有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量。 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2年10月20日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3届共有毕业生301人,其中化学专业74人,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54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68人,应用化学专业50人,环境工程专业54人。为了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院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成立院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颜学敏
副组长:吴爱斌
成 员: 黄 河 李水清 刘华荣 曲宝龙 王 齐 李中宝
秘 书: 张文杰
2、院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全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
2)定期研究毕业论文(设计)有关事宜,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
3)负责跟踪和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各环节的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4)组织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和申报工作;
5)在各专业系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自评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写出总结材料。
二、工作安排
1.总体安排
根据我院实际,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体安排为:各专业系在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各自专业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各专业系成立相应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落实各自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的征题、选题,任务书的下达,设计(论文)工作的开展,指导教师的指导和审查,评阅教师的评阅安排,答辩及其成绩的评定,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推荐,资料的收集归档等工作。工作的重点是加强和完善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监控与过程管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指导与检查。
2.具体日程安排:
时 间
内 容
负责人
2022年10月20--31日
征题、审题,申报教师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申报、审核表》经系主任、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后交院教学办
主管院长、各系主任、教师
2022年11月1日—6日
组织学生选题,各专业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安排一览表》并上报到院教学办
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
2022年11月7日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汇总,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安排汇总表》并上交到教务处
教学办
2022年11月8日前
下达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下达给所指导的学生。
教学办、指导教师
2022年11月8日--30日
1.学生查阅文献资料
指导教师、学生
2.学生完成开题报告
2022年12月1--15日
开题报告答辩
2022年12月15日--2023年5月15日
1.开展设计或实验
2.毕业论文(设计)期中检查
教学办、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
3.整理实验(设计)数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
2023年5月16日前
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初稿
学生、指导教师
2023年5月19日前
指导教师对设计(论文)进行修改审查,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审查意见》,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分。
指导教师
2023年5月23日前
1.评阅教师按各系安排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语》,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分。
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评阅教师
2.在查重系统内完成查重,并上交毕业论文(设计)定稿,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下(含30%)的学生参加答辩。
学生
2023年5月27--28日(周六、日)
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并依据答辩情况评定答辩成绩,最后综合评定总成绩。
各专业答辩委员会
2023年6月1--2日
毕业论文(设计)争优答辩
2023年6月6--7日
毕业论文(设计)争议答辩(第二次答辩)
2023年6月9日--12日
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教学办
2023年7月
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归档
各系、教学办
三、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措施与办法
(一)精心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征题、审题和选题工作。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避免选题空泛的现象,对不符合教学要求的选题,特别是那些题目过大或过小、不切合本科生实际的选题要坚决予以去除。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经确定,指导教师应详细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在2022年11月8日前下达给每个学生,以便学生查阅有关资料和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二)在充分利用现有教师资源的基础上,调动一切可利用的力量,确保一生一题
1、鼓励高职称教师带足规定范围内允许指导的毕业生人数,但高级职称教师不超过8人,中级职称教师不超过4人;
2、大力鼓励毕业生到校企合作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不少于10%的比例);
3、学生可在本系之外,选择其他系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为指导教师。
(三)做好动员工作,提高师生认识
1、召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工作会议,加强责任心教育,强调指导教师在整个毕业设计过程中的重要性;组织学习《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长江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和《长江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环节质量标准》(见附件)等相关管理规定,让指导教师明确自己的职责和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要求。
2、以专业系为单位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动员大会,让学生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性和学校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要求及相关管理规定,自觉地按要求和规定去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去培养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
(四)严格执行学校、学院制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和相关管理规定,加强质量监控,强化过程管理,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开展必须严格执行《长江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和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强化过程管理。
1、精心做好征题、选题工作。做到所选题目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坚持一生一题原则。主管教学院长亲自督促,并组织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对题目进行审核。
2、严把教师资格审查关,按规定落实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人数。
3、严格控制指导教师出差,确保指导教师精力的投入,保证指导工作及时、到位。指导教师出差10天以内(次数限于2次)须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出差10天以上须经学校教务处批准。凡因公出差的指导教师必须办理离校手续(填写离校申请表),并由院委派相当水平的教师代为指导。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查和辅导的时间,每星期每生不得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否则按教学事故论处。
4、严格学生请假、销假制度,确保学生精力投入。毕业设计期间,无故离开学校(或毕业设计地点),按旷课处理,因故离校,需经指导教师同意,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旷课累计一周或请假累计达四周者,取消毕业设计答辩资格,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必须重做;
5、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应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指导教师和学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处理毕业设计中出现的问题,并把握好整个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
6、学生应认真填写《长江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工作手册》,养成勤奋学习的习惯,树立严谨和求实创新的工作作风,严禁编造、杜撰和抄写实验数据;
7、严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审查和答辩关。给予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一票否决的权力,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坚决不让其参加答辩。(1)未完成规定任务最低要求者;(2)毕业论文(设计)中有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并未修改者;(3)在毕业论文(设计)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抄袭他人内容者(注:答辩前,学生提交的论文必须在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中”进行重复率的核查,论文重复率低于30%的学生才具备答辩资格。);(4)旷课累计一周或请假累计达四周者。
8、对工作责任心差,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敷衍塞责,指导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将减少来年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学生人数或取消其来年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情节严重者,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并上报校教务处;
9、严格执行“1+X=0”的工作量计算规定,即某一指导教师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中有一篇不合格,则扣除该教师所指导的所有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量。
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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